PG电子- PG电子官方网站- APP下载试玩盛洋科技(603703):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PG电子,PG电子官方网站,PG电子试玩,PG电子APP下载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制度或《公司章程》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股东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公司应按规定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第三十七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